关于《庐江县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政策解读
2019年5月21日,《庐江县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防治方案》)印发实施。现将《防治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 出台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皖政〔2012〕84号)精神。
二、 出台背景
全国范围内,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县《防治方案》出台背景主要有两点:一是为做好2019年庐江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结合我县1比5万地质灾害调查成果,我县委托专业地质队伍对全县范围内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排查,排查出2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是根据国务院、省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群策群防体系建设,在广泛征求群众、社会意见和建议基础上,研究出台《防治方案》。
三、 主要目标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制度,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动态巡查,及时了解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采取搬迁避让和必要的工程措施,健全完善群策群防体系,加强宣传,提高威胁群众紧急避险意识和灾害发生时自救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 主要内容
《防治方案》主要包括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的类型、分布及其威胁对象与范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责任等4部分。
(一)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的类型、分布及其威胁对象与范围。
庐江县境内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26处,潜在威胁294人,财产1135万元。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县2019年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其中6至9月份为主汛期,尤其要加强防范,其他月份防范强降水和冰雪融冻天气。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分四条:1、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2、制定并落实各项制度;3、加强宣传,提高意识;4、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四)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责任。
群策群防,网格化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县直单位、镇、村、监测员各司其职。水务部门负责渠、湖、河、库的安全检查与地质灾害防治;交通部门负责全县特别是丘陵山区公路沿线山体边坡和路基边坡的滑坡、崩塌危险点的排查与治理,对于灾害危险区段、危险点应设立警示标志,制定地质灾害救援物资运送的应急预案,保证救灾物资的运输通畅无阻;自然资源部门、民政、应急、卫健委、公安、气象等部门履行各自的职责。
五、 创新举措
一是实施群策群防。我县地质灾害点涉及面广,又多分散在偏远山区,治理难度大,防治任务重,对这些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完全依靠专业队伍进行监测,也不现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二是实施网格化管理。过去传统、被动、定性和分散的管理,发展为今天现代、主动、定量和系统的网络化管理。
六、 下一步工作
一是根据《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19年自然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通知(合自然资规发〔2019〕197号 )》要求,将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
二是在全县1比5万地质灾害调查基础之上,再开展龙桥镇1比1万地质灾害调查。
三是科学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例如:汤池镇三冲村林冲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白山镇白山中学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