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庐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j.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江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电话:0551—87312545,邮编:2315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庐江县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新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主动公开情况。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合肥市网站集约化建设,根据民众关注重点领域,设置“五公开”、“三大攻坚战”’、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栏目,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对全县政策解读开展专项检查,加强政策解读的指导、协调力度,不仅使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更是丰富解读工作内涵。及时回应关切。主动回应民众关注热点问题与重大舆情,维护民众切身利益。全年主动公开发布信息47314条,其中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和人事信息2303条,规划计划统计926条,财务预决算 、三公经费2711条,招标采购3682条,应急管理1167条,审计公开198条,重点领域公开15220条,回应解读类信息1754条;其他方式公开19353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新条例,规范办理程序,建立健全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围绕群众的关切点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全县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8条,其中予以公开35条,部分公开1条,不予公开2条。
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日常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监管,常态化地开展个人隐私信息排查整改。二是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2019年我县修订了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了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第一时间公开了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备案审查等信息,及时有效地保障了公众获取信息。
平台建设情况。着力抓好新平台上线。2019年10月中旬,市公开办在包河区召开全市网站改版工作推进会。我县精心组织,全面落实改版工作,立即召开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并组织开展培训。同时开展检测整改。由于新平台补录工作量大,时间紧,认识、技术上还有个提升过程,数据迁移和补录工作难免有误和不当。县政府办高度重视,从镇抽调2名同志,集中时间开展对全县县直、镇每个单位进行公开数据质量检测,对新网站开展全面排查,逐项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11月新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全县运行情况良好。
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新条例的学习和培训。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县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制作宣传册3000余册,制作海报50余张。6月,全县召开了一次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重点学习培训了新条例主要内容、呈现的七大亮点,接受培训人员120多人。同时对全县各镇、各单位开展了政务公开点对点业务培训工作。健全工作审核机制。逐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明确了各部门职能和责任,规范了公开的内容、程序及形式。
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举措有: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全县县直、各镇单位内部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强有力的体制保障。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收集、整理、归纳、发布一系统流程,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督促建立各单位内部政务公开月考核、月通报制度。明确任务分工。各单位对照政务公开目录,细化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到站所科(办)、责任人。强化结果运用。明确考核办法,各单位将政务公开工作按月、按季完成情况与目标考核挂钩。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重在抓日常工作。坚持将工作着力点放在平常,落实在日常,常调度、常督促;及时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留死角、盲角。加大监测力度。每月抽取部分镇和县直单位,对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平台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借助第三方评估。每季度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评估,通过第三方评估,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开展问题整改。
三是完善工作考评。 建立考评制度,制发了《庐江县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2019年庐江县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庐政办〔2019〕54号)等文件,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政府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分值不少于总分的4%,明确了考评对象、考评内容、考评方式及规则。这些措施,从制度层面规范了政务公开平稳、有序开展和推进,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3 |
19 |
18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334 |
-380 |
2227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793 |
-143 |
11693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77 |
+372 |
1596 |
|
行政强制 |
56 |
-23 |
37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5 |
-54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9 |
22865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1 |
4 |
1 |
1 |
3 |
3 |
3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1 |
0 |
0 |
1 |
1 |
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0 |
5 |
1 |
1 |
4 |
4 |
3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3 |
5 |
1 |
1 |
4 |
4 |
3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工作推进中,我们也遇到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是政策解读工作未能全面达标。存在解读内容不够全面,要素需包括政策出台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下一步工作考虑等;形式方面多样性不够,如需制作图解、图表等类型;涉企政策企业参与情况有体现,但不够丰富。
二是部分重点领域工作任务落实不协调。部分重点领域工作存在同一目录下涉及多单位发布数据协同性不够的情况。县直单位录入公开信息数据是站在自身角度发布,但有的关联到县本级同一目录下综合反映,显现出系统性、完整性不够的问题,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栏目下,招投标、施工、安全质量监管、竣工,各个环节未能做到环环相扣。
三是少数镇工作开展相对滞后。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推进有序、有力,成效明显。少数镇由于工作机制、工作方法、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原因,工作推进不够快,工作成效不明显,出现相对滞后的情况。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县政务公开办将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和民生需求,认真落实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重点抓好政策解读工作。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将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实现政策解读网上运转调度常态化。丰富解读内容,重点突出解读形式、方式和内容,运用各种渠道解读。围绕高质量发展和三大攻坚战等重大部署和重点领域,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二是加强协同性管控。针对部分重点领域工作少数目录下各单位发布数据协同性不够的情况,对照目录统一发布要求,结合庐江实际,明确相关县直相关单位发布任务和职责,加强指导、协调、调度、督查,保持数据发布相同步,实现发布相关数据的系统性和协调性。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县政务公开办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和日常监测频度,借助第三方监测,每季度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评估,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积极开展问题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